破产工作手册,查询法律规定非常方便。 1649300011-1-破产工作手册-全国通用-(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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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释义】 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主体的规定。 破产申请,是指破产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定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的行为。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动因,是人民法院开始破产程序的要件。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破产申请人。按照本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当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影响,公司经营困难引发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大幅度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对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已作出规定,但鉴于该类案件非讼程序的特点和目前清算程序规范的不完善,有必要…
破产申请受理后,会对债务人产生哪些影响? 1. 对债务人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或者被强制解散后,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专门机构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处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通过公司登记机关注销公司法人人格。公司清算作为市场主体出清的制度设计,其在性质上属于非诉讼程序,其中牵涉债权人、股东、职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等诸多主体的利益平衡,故此,应当以公平原则与交易安全为核心,在兼顾各方主体利益的基础上,对公司清算行为做出一个较为均衡合理的制度安排。尽管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处理公司清算纠纷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依据,但鉴于成文法天然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其面对丰富…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产法中与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并列的三大程序之一。破产清算程序从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开始,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接管,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等权利的行使,破产程序的终结以及追加分配等诸多法律问题。 破产清算的目的是在债务人无力偿债时,建立一种公平有序的债务清偿程序。它不仅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尽可能的实现其债权,而且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后,使资源重新优化配置。通过消灭这种清偿效果不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经济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破…